法治江西網訊 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,規范特邀調解工作,上栗縣法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5名特邀人民調解員。經過篩選,初步確定了一批人員名單,提交至該院執行局審查時,發現申請人魏某是失信被執行人,便果斷拒絕了其申請。
據了解,魏某于2011年與某銀行上栗縣支行簽訂了農戶貸款借款合同,截至2015年,魏某尚欠銀行本息共計49600元。銀行起訴至法院判決后,魏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,銀行申請強制執行。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魏某未按規定向法院報告其財產信息,并且仍不還款,該院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,限制其乘坐高鐵、飛機等消費。
謝仁勝 姚丹 記者鐘進春 程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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